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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4-01-07 16:58:21 |   作者: 乐鱼体育app下载官网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市城市供热工作,逐步的提升供热服务水平,确保按时稳定安全供热,现就做好2007—2008年度城市供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逐步加强对供热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按照市、区两级管理、以区为主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市、区两级供热组织指挥系统和市、区、街道三级供热联动协调机制。成立由分管市领导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建委主任为副总指挥,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兵团机关事务管理局、新疆军区联勤部、各区政府、市国资委、市建委、市经委、市市政市容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民政局、市信访局、市煤炭局、市劳动局、市环保局、市目标办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供热协调指挥部,协调解决供热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具体负责协调处理供热日常工作。由市目标办会同市建委研究制定考核标准和办法,对市、区两级供热管理部门和供热指挥部成员单位做考核。 各区要认真总结近年来供热工作属地化管理的经验和教训,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区供热管理部门直接负责的供热管理体制,健全和完善供热管理工作网络,层层落实责任,形成市、区、街道三级联动协调机制,及时对本辖区存在的供热问题进行排查、协调和处理,确保稳定安全供热。供热管理部门要建立不良信誉档案,对恶意欠费的单位要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各企业和事业单位要切实落实供热工作“一把手”负责制,结合自己实际,制定具体的供热保障服务方案,确保本单位供热工作有序开展。 各区、市属各有关部门、各供热单位要加强与自治区、兵团和驻乌部队等单位的配合,共同协商和处理供热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稳定安全供热。 二、早动手、早计划、早安排,认真做好供热准备工作 (一)加强煤炭储备管理,全面完成储煤任务。 供暖前各燃煤供热单位煤炭储备量要达到30%以上。供热单位供煤合同签约率要达到100%;各区要将冬季煤炭供应保障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力争在9月底前督促并帮助供热单位完成储煤目标。 1.建立市、区两级应急煤炭储备机制,按期完成计划储煤任务。市级应急煤炭储备工作由市经委和市煤炭局负责,在9月底前要完成10万吨储煤任务,并做好后续煤炭的保障与调配工作;各区应急煤炭储备量要根据详细情况确定,可委托本辖区的煤炭供应企业或大型供热企业集中储备,在9月底前要完成1-3万吨储煤任务。应急煤炭储备单位要及时将本单位储煤量上报市经委和市供热行办备案。 2.建立冬季煤炭预警机制。各区要在9月底前完成辖区燃煤供热锅炉房煤炭储备监测点设立工作,并于10月15日前报市经委、市煤炭局和市供热行办备案,市经委和市煤炭局要建立健全冬季煤炭储备动态预警机制,加强对煤炭需求的调查、预测和信息沟通,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供热协调指挥部。 3.市、区供热管理部门要及时掌握供热单位的储煤动态,按时填报《储煤情况表》,加强督促协调,确保供热单位做好储煤工作。 (二)做好供热设施检修改造工作,确保稳定安全供热。 各供热单位要在9月底前完成供热设备、供热管网的维修改造工作,对供热设备夏季保养维护情况及安全、消防、环保状况做全面检查,并于9月底前向市供热行办上报供热设施夏季检修情况报表。供暖前供热设施完好率要达到100%,各供热单位要对上个采暖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做全面检查。同时要完善各项安全运行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岗位人员的培训和安全教育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供热安全事故。 (三)加大对供热隐患的排查力度,全力做好供热工作。 各区要加快本辖区分散燃煤锅炉并网改造工作进度,督促实施工程单位倒排工期,抓紧组织施工,确保9月底前正常并网通暖。并网工程完工后,要按规范组织验收,并办理管网的接管手续。凡因前期验收、接管工作不到位,要严肃追究验收、接管单位的责任。 各区要全面组织动员辖区相关单位,抓紧排查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供热隐患,并登记造册。特别是对上个采暖期用户投诉较多的小区和2007年新并网的用热户,各区供热管理部门要逐一排查,对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分类梳理,并加大解决力度。 三、加强供热信访工作,切实提高供热管理上的水准 各区要挂牌成立供热管理部门,并落实人员、经费。区供热管理部门要在采暖期内设立供热投诉热线小时值班。供热投诉热线日前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热线开通前,各区供热管理部门要对值班人员进行统一培训,确保处理投诉的质量。各区要对供热投诉给予格外的重视,及时派人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并按程序反馈处理情况。管理范围大、受理投诉较多的区,要增加人力、物力投入,切实帮助辖区供热单位做好供热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根据《乌鲁木齐市供热行业服务标准》和《乌鲁木齐市居民住宅室内温度测定规程》,各供热企业要成立用户服务中心,设立投诉和报修电线小时有专人值班,及时接待和处理居民的投诉。 市信访局对全市供热信访投诉受理工作落实情况要进行定期和不按时进行检查。各级行政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和供热单位在工作中不履行职责,相互推诿、敷衍、拖延,造成恶劣影响和难以处理的后果的,按照《乌鲁木齐市信访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追究该部门、单位及个人的责任。 四、加强热费收缴管理 足额按时缴纳热费是做好城市供热工作的前提,各区要继续加强对本辖区热费收缴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的发挥街道、社区的力量,积极协助辖区内供热企业做好热费收缴工作。同时,认真做好对辖区内困难群体的采暖救助工作。对恶意拖欠热费的单位和个人,根据自身的需求可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对拒不履行合同、拒不缴纳热费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乌鲁木齐市城市热力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缴热费,直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凡涉及热费收缴的诉讼案件,市、区两级人民法院要依法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行。 五、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增强供热保障能力 市、区要根据今冬也许会出现的供热隐患,及时制定和完善本级供热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组织指挥体系,明确事故及事件分类响应的处置程序与方法,对重大供热安全事故必须明确相应的紧急处置措施。 (一)建立市、区两级应急抢修抢险队伍。 建立以市热力总公司、新疆广汇动力有限公司、华凌(集团)热力公司和各区大型集中供热单位为依托的市、区两级应急抢修抢险队伍,对供热过程中出现的紧急事故实行应急抢险;将供热应急抢险事故的处理纳入全市应急事故抢修抢险的保证体系。 (二)建立市、区两级供热应急保障资金制度。 为应对随时有可能出现的供热问题,由市财政拨专款设立市级供热应急保障资金,各区也要结合辖区实际设立区域供热应急保障资金并用于应急处置,同时将供热应急资金纳入区财政预算,促进区域供热保障资金使用的规范化、制度化。 六、逐步加强供热市场监管,规范供热市场秩序 市建委、市环保局等有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对全市供热工作的综合协调、监督、指导和服务工作,做好供热纠纷的协调处理和供热运行安全的监督、监测工作;市供热行办要建立专门的供热执法监察队伍,按照《乌鲁木齐市城市热力管理条例》的规定,加大供热执法工作力度,严肃查处非法供用热行为。 市经委、发改、工商、质监、煤炭等部门要继续加大对我市煤炭经营市场的专项整治力度,坚决打击非法经营、囤积居奇、掺假使假等扰乱煤炭市场秩序的行为,切实贯彻执行自治区及我市有关煤炭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确保供热用煤的稳定供应。 二○○七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