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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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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3-12-30 05:09:11 |   作者: 乐鱼体育直播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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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华市婺城区罗埠镇湖岩村村民反映开发区的污水管道建设不到位,导致污水从该村窨井盖中漫出来,上章村和湖岩村上百亩水塘被淹,污染严重。

  前期的管网经专业部门设计、通过有关部门评审,于2008年开工建设,园区配套管网在逐年完善。随着金西区块工业园区的持续不断的发展,入园企业日益增多,污水纳管量逐步增加。同时,随着近两年镇、村截污纳管工作的推进,城镇农村里的生活污水纳入污水管总量也日益增加,金西污水处理厂基本满负荷运行。

  由于主管网上游段农村雨污存在混流现象,罗埠镇湖沿村段处于主管网下游,地势低洼。遇到大雨或暴雨时,上游段大量雨水混流入污水管,超出金西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导致湖沿村水塘边的2处窨井曾出现污水满溢现象。

  经现场核实,该水塘位于罗埠镇上章村,水域面积137亩。大雨或暴雨时窨井满溢,污水流入该水塘,造成污染。经检测,水塘水质为劣Ⅴ类。

  1.加快工程建设。近年来,金华开发区金西区块镇、村截污纳管工作有序推进。截至到目前,已完成156个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金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合理安排,项目土建与设备安装同时进行,交叉施工;生化池调试与消毒池、沉淀池同步实施。

  2.开展管网排查。金华开发区建设局、经发局、环保分局等部门对金西区域污水管网进行排查。排查人员采取逐一开井、油漆标注、晴雨天对比等方式,排查管网错接等问题。对排查出错接点立即整改,目前已整改到位11处,对错接的6家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

  3.罗埠镇前期已制定水塘清淤方案,该方案对政策依据、清淤方式、堆放场地、受污水体处置等问题进行明确。

  1.要求金西污水处理厂加快二期项目调试进度,完成进水提升泵的安装,力争9月10日前实现污水处理厂二期投入试运行。加大解决能力,基本解决罗埠镇湖沿村水塘边窨井满溢问题,由金华开发区建设局加大监管力度。

  2.继续做好污水管网的排查整治工作。污水主干管排查整治工作由金华开发区建设局负责、企业内部管网排查整治工作由金华开发区经发局、环保分局负责、建设局配合;农村截污纳管排查整治工作由金华开发区农办、罗埠镇共同负责;集镇镇区管网排查整治工作由罗埠镇、汤溪镇负责,对于排水量大的公司进行重点排查,由金华开发区环保分局、建设局污水运行管理中心负责。各责任单位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确保金西区域雨污彻底分流,要求排查工作于9月20日前完成。对于排查出的错接点即查即改,对于前期排查出的错接点督促加快整改。

  3.由罗埠镇政府加快湖沿村水塘清淤进度,要求在8月25日前完成招投标,12月底前完成剿灭劣Ⅴ类水目标。待污水处理厂二期调试运行后进场清淤,清出淤泥经过检测运送至指定地点,防止二次污染。

  金华婺城区白龙桥镇华电新村水电部十二局基地东南方向约300米有一个养猪场,养猪场臭气严重。

  金华市龙华种养殖有限公司位于婺城区白龙桥镇中国水利水电工程十二局基地东南侧,该公司养猪场距离中国水利水电工程十二局基地约200米。公司目前存栏生猪662头。8月19日下午,婺城区环保分局委托金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金华市龙华种养殖有限公司排放气体进行现场监测,臭气浓度监测结果为:场界北侧12,场界西南角46,场界东侧47,场界东北角35,均符合养殖业气体排放标准(标准值为60),但养殖场确实存在臭味,信访件中反映的“白龙桥镇华电新村水电部十二局基地东南方向约300米有一个养猪场,养猪场臭气严重”的问题部分属实。

  鉴于金华市龙华种养殖有限公司养猪场离中国水利水电工程十二局基地距离较近,且为婺城区限期关停养殖场,经现场督办协调,该公司同意就生猪养殖业实行转产关停,生猪已于2017年8月21日处理完毕。

  金华婺城区双馨路康乐小区周边夜市夜间噪声严重扰民;夜市占道经营,脏乱差;烧烤店烟气污染严重;夜市商铺污水直接排入化粪池,造成满溢。

  (一)在晚上(特别是夏天)经营时,少数顾客在外吃喝吵闹,加上经营餐具碰撞发出的声响,某些特定的程度上影响附近居民休息。信访反映夜市噪声扰民问题属实。

  (二)经调查,2016年金华开发区管委会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申报,请求将双馨路夜市列为开发区八处夜市规范点之一,其原则上表示同意。信访反映夜市占道经营,脏乱差问题基本属实。

  (三)目前双馨路西段(五里亭新村)共有经营户16家,2家经营时基本无油烟,1家装修中未开业,13家里面已安装油烟净化器有7家,其中高空排放的2家,未高空排放的5家;未安装油烟净化器6家。这13家餐饮店中,多家经营烧烤,且油烟处置不规范。信访反映烧烤店烟气污染严重问题基本属实。

  (四)由于康乐小区基础设施差,雨污未分流且管道经多年使用后局部堵塞不畅,经营餐饮店家排放污水多,有时会造成污水溢出。信访反映夜市商铺污水直接排入化粪池,造成满溢问题基本属实。

  8月19日晚上,金华开发区综合执法分局会同西关街道办事处、市场监管、社区等单位,召开紧急会议,成立联合执法工作组,研究对策,就投诉人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工作部署。

  8月19日晚上,联合执法工作组组织9人到五里亭社区双馨路夜市现场,开展联合执法。各部门经核实资料,采集证据后,发放责令限改通知书,并就各自职能范围内的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8月20日,金华开发区安监、消防部门对沿街店家进行检查。

  8月20日上午,组织召开经营户思想协调会,对检查中的问题进行通报。金华开发区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责令所有经营户马上停止营业进行整顿,任何商户未达到整改要求,一律不得开门营业。

  8月20日下午至21日凌晨,金华开发区行政执法分局协同街道、社区拆除活动落地帐篷、破旧雨棚,清洗沿街餐饮废弃物收运垃圾桶,拆除帐篷600余平方米、雨棚200余平方米,清除私搭乱设电源接线余个。

  8月20日晚上,西关街道办事处召集各职能部门和小区业主代表,召开小区投诉业主协调会,向业主通报了前期工作,并就下一步夜市管理目标及要求做了探讨,以求达成共识。

  8月19日下午及晚上,金华开发区环保分局、罗埠镇政府、金华市环境监视测定中心站等6人现场联合办案,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相关情况。莲湖严村现有230余户、700余人,沪昆铁路客运专线铁路与外股道中心线米,栅栏网与该村农户最近距离26.05米,合计31.35米(高铁后退控制红线米)。经现场查勘,沪昆铁路杭长客专莲湖严村段、莲湖杨村段均设有隔声屏障。

  针对反映金华开发区罗埠镇莲湖严村附近的杭长高铁噪声污染严重的问题,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该路段铁路边界噪声进行了现场监测。根据监测报告(金环监报〔2017〕声字第

  号)的监测根据结果得出:边界昼夜间噪声均达到《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 12525-90)标准要求。但部分村民心理上感觉有影响。1.开发区要求罗埠镇政府对莲湖严村村民做好政策宣传。

  加强与杭长高铁指挥部的沟通和协调,争取在政策范围内合理解决农户提出减少噪音的诉求。婺城区采石场噪音粉尘污染

  金华市婺城区雅畈镇竹园村附近铜山上有一家铜山采石场,24小时生产,噪声扰民;装卸货车无遮盖,石料随地乱洒,扬尘很大。

  小时生产,噪音扰民”问题,经核实,企业方承认近期因高温,矿石破碎安排在晚上生产较多,信访件所反映的“24小时生产,噪音扰民”问题属实。(二)信访件提到的“装卸货车无遮盖,石料随地乱洒,扬尘很大”问题,经核实,

  家采石场均已停产,但金华市路通石料有限公司、金华市明涛石料有限公司仍在出售。经检查人员对沿线主要道路进行全方位检查,部分货车存在石料抛洒问题,道路转弯处越来越明显,沿途存在扬尘现象,信访件反映的“装卸货车无遮盖,石料随地乱洒,扬尘很大”问题属实。(一)由雅畈镇政府和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婺城分局督促四家采石场增加场区内部和周边道路的洒水频次,运输车辆进出必须要经过过水池和喷淋。

  (二)由雅畈镇政府督促4家采石场制定合理的生产计划,晚上十时后不得安排生产,并加强对采石场的夜间巡查。

  (三)婺城区交通运输局路政大队和婺城区交警大队加强对沿线道路的监管,要求各采石场在运送过程中做好车辆覆盖,并加大联合治超力度,严控道路超限运输;由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对石料抛洒和扬尘的处罚力度,确保路面整洁。

  浙江虎鹰水泥有限公司厂区内装有喷灌等降尘设施并正常使用,同时安排人员定时进行洒水,厂区门口由于大货车频繁进出存在部分路面破损,绿化坏死的情况。

  浙江金华高峰建材实业有限公司厂区内装有降尘设备并安排人员进行洒水,但经现场查看仍存在粉尘污染问题。

  金华富源碎石厂和金华智富碎石厂根据《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0144

  经现场调查,兰溪市在金兰北线家,均为粉磨站,分别是华西建材、板桥南方、超峰水泥、立马水泥及兰溪南方;采石场2

  5家水泥生产企业基本按照“6个100%”的要求管理,但也存在个别企业内部道路扬尘较大的情况;2家采石场因创建绿色矿山,自今年1月起处于停产阶段,目前正开展矿山复绿及整合工作,未产生扬尘污染。(三)环保监测点调查核实情况。

  金华市环保局卢小珍局长、金新春副局长,青岛吉美来科技有限公司驻金华技术人员吴晓能,周加毅等,于8月19

  12点赶赴现场,对武警支队、金华十五中学、监测站3个空气质量评价国控点站房进行调查取证。经核查:3个空气自动站均无信访举报的喷淋装置。(一)婺城区处理整改情况。

  1. 浙江虎鹰水泥有限公司粉尘污染问题。由金华市环境保护局婺城分局督促相关企业增加厂区内部和周边道路的洒水频次;材料进出口设置过水池,做到机械喷淋和人工喷淋相结合;企业内安装粉尘检测装置,厂区各个关键节点要安装监控探头。对浙江金华高峰建材实业有限公司粉尘污染问题,要求企业委托专业机构做全面排查梳理,重点对料场、生产、装卸等环节提出粉尘治理方案,形成整改报告,限期整改。

  27日前已完成大多数原材料、成品料的搬离;9月12日前按土地利用规划整改到位。3. 道路运输产生的扬尘治理问题。由婺城区交通运输局牵头,重点做好以下几项措施:1.

  完善公路养护考核办法,加大加密公路清扫、洒水的作业密度,清扫、洒水车辆安装GPS,对车辆作业情况做实时督查;3.加大联合治超力度,严控道路超限运输;4.年内争取完成金兰北线“白改黑”。(二)兰溪市处理整改情况。

  1. 由兰溪市环保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严防环境污染问题的发生,持续改善金兰北线. 由兰溪市交通部门加强超限车辆的监管,加大沿线的清扫及养护力度。

  3. 责成气尘办依据《浙江省矿山粉尘管理规范》及《兰溪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14~

  号)的要求落实扬尘、粉尘控制措施,督促5家水泥生产企业严格按照“6个100%”要求加强生产管理。4. 要求灵洞乡政府快速推进绿色矿山的创建工作。同时,加大投入,全力做好乡域内的道路保洁及养护工作,增配道路清扫车、洒水车,加强日常的巡查与养护工作。(三)市环保局处理整改情况。

  金华市金东区岭下镇山南头村,距该村500米处有一个新塘水库,水库上水口位置有一家养猪场,规模在150

  头,猪崽38头。该养殖场治污设施有沼气池120m⊃3;,贮液池120m⊃3;,积粪棚12.23㎡,配套土地消纳面积30亩。调查中未发现该养殖场有偷排、漏排污水的现象。信访件中提及的新塘水库,实为山塘,水域面积约3亩。根据金东区“五水共治、剿灭劣Ⅴ类小微水体”工作安排,该山塘2017年以来已由第三方机构进行了2次水质检测,检测时间分别为4月

  日和7月4日,检验测试单位为金华科海检测有限公司,检测结果分别为Ⅳ类水质和Ⅲ类水质。经协商,该养殖场场主同意提前对养殖场退养关停。截至8月21日下午,该养殖场119头生猪已全部退养,拆除猪舍面积194.70㎡,退养面积

  年。该公司生产时发出噪声,排放有毒有害化学气体。大气、噪声(一)信访件反映“年产3万吨不锈钢无缝钢管技改项目未经环保部门验收,违法生产达3年”的问题。

  现场检查,企业处于半停产状态。公司年产3万吨高强度冷轧不锈钢无缝管生产线年通过金华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金环建〔2013〕11号),后因生产规模未达到验收标准,且在300m

  (二)信访件反映“该公司生产时发出噪声,排放有毒有害化学气体”的问题。根据金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2014年10月编制的年产3

  8月19日下午,金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厂界无组织废气和噪声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非甲烷总烃分别为0.4、0.2、0.8 mg/m3,标准为4.0 mg/m3;厂界噪声分别为49.6、50.4、51.8 dB(A),标准为65 dB(A)),厂界无组织废气和噪声均达到国家排放标准。(一)2017年3月,根据省、市淘汰落后产能的要求,金义都市新区对正锋实业公司熔炼不锈钢的3套中频炉进行了拆除,企业已处于半停产状态。

  (二)鉴于该地块规划调整等原因,经金义都市新区管委会研究,决定对正锋实业实行整体搬迁,异地安置。目前已通过中介评估公司完成对正锋实业的资产评定估计。(三)金义都市新区将加强辖区企业日常管理,不定期开展环保检查,对违规排放、存在噪音污染的企业严肃依规处理,确保废气、噪声达标排放。

  2家经营户(海南烤鱼、王小二大虾馆)未安装净化设施,另有1家(东关老胖烤牛肉)厨房已安装净化设施,但室内嵌入式烧烤桌未安装净化设施,在经营过程中造成油烟直接排放。举报油烟扰民的问题属实。(二)反映戴店夜宵大排档噪声扰民的问题。该处排档一般经营至凌晨一点左右,部分消费者偶有大声喧哗,加之夜间车辆往来,形成噪声扰民问题。举报噪声扰民问题属实。

  3家经营户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和《责令停止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通知书》,要求9

  (二)责成东孝街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戴店社区工作人员对戴店排档加强管理,倡导消费者文明用餐,要求经营户做好提醒工作,减少对周边住户的影响。(三)责成戴店社区加强完善长效保洁机制,增加垃圾清运频次,将每日清运时间提前至早上6时。

  (一)关于“金华市婺城区罗店镇罗店村罗店溪被严重污染,溪底污泥结成几十公分”问题,

  月份地表水检测报告数据显示:5、6月份后溪河下游两溪交汇处水质类别为Ⅲ类水,7月份后溪河下游两溪交汇处水质类别为Ⅱ类水(罗店镇罗店村罗店溪采样点为后溪河下游两溪交汇处)。(二)信访件提到的“村内采石场破坏罗店村马眠山、东坞山生态环境”经对罗店镇罗店村进行了认真的走访调查核实,未发现有采石场。并由罗店镇人民政府出具了书面证明材料。1、该河段已于今年6

  2016年12月8日由罗店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人员关停取缔。2、我区有关部门将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日常监管,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并按照五水共治年度目标,不定期组织并且开展水质检测及对账工作,切实做好环境水质提升工作。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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